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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申请材料清单
2022-07-08 【字体

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申请材料清单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 复印件

 

1

《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

原件

通过“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申请设立登记”模块填写提交并下载打印,签字盖章。

2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

登记申请表》

原件

3

事业单位章程草案

原件

本单位起草,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目前,纳入机构编制核定范围的事业单位,除高等学校、公立医院和个别实行法人治理结构的单位外,其他类型事业单位暂无需制定章程;经登记设立,不纳入机构编制核定范围的事业单位,一般均应实行法人治理机构,需制定章程(参见章程范本),个别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的单位,暂无需制定章程

4

审批机关批准文件

原件或复印件

机构编制部门、其他有关政府部门或举办单位决定设立的通知、批复等规范性文件。

5

拟任法定代表人现任该

单位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

原件或复印件

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6

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

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

身份证明文件

复印件

身份证、军官证等身份

证明文件。

7

经费来源证明

原件

举办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附件1)。

8

开办资金确认证明

原件

举办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附件2)。

9

住所证明

原件或复印件

需提交机构地址确认证明(原件,附件3),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交以下材料:

1.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

2.租赁房屋的,提交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3.国家划拨房屋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授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4.分配使用的公有办公房屋的,提供机关事务管理局等管理部门的批文或申请表确认书等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5.其它情况的,提供举办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和门牌照片等(原件)。

10

相应资质认可证明或者

执业许可证明

原件或复印件

业务范围中有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

11

事业单位法人信用承诺书、举办单位信用承诺书

原件

附件4。

12

厦门市公务员在事业单位兼职情况审批表

原件

拟由公务员担任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交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审批单位对所兼任事业单位行政职务的审批表(附件5),不涉及的不提交。

备注:

1.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或参与举办)事业单位的,还应当提交举办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2.以上材料均提交1份。未要求为原件的,可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事业单位自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将本单位印章的印迹、基本账户号,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印章的印迹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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