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卫计委、福建省委编办《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实施意见》(闽卫人〔2015〕133号)精神,厦门市近日对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和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进行整合,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配置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
优化整合机构职能。将厦门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的职能全部划入市妇幼保健院,整合后保留“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名称,加挂“厦门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牌子,保留原市妇幼保健院机构规格和领导职数。设置妇女保健部、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医务部、计划生育服务部、护理部、后勤保障部、医院感染科、质量控制科、科教科等15个内设机构,形成较为完备的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
确保人员平稳过渡。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原在编人员原则上划转至市妇幼保健院,保留财政核拨事业单位人员的身份不变,人员单列管理,实行“退一减一”,在编人员也可根据个人意愿分流到市卫计委有空编的财政核拨事业单位,由市卫计委负责具体调整工作。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现有指标内非在编人员划转至市妇幼保健院,纳入编外实名制管理,并相应增加市妇幼保健院人员控制数。
实现市区联动推进。按照“全市合理布局,上下联动推进”的原则,加强对各区妇幼保健和计生服务机构整合工作的指导和督促,要求各区因地制宜制订具体资源整合改革方案,明确工作时限和落实任务要求,妥善处理好涉及的人员安置和资产处置问题,着力实现基层卫生计生服务两网合一。目前,市、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整合工作已全部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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