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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构建海陆一体全域执法体系
2025-03-28 【字体

紧抓新一轮机构改革契机,厦门市聚焦海洋渔业领域多头管理、机构职能交叉、执法效能不高等体制机制问题,深入开展海洋渔业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探索构建海陆一体全域执法体系,进一步提升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能力,为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助推海洋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改革执法体制,打造“一体化全域执法体系”。凸显海洋城市特色,将海洋渔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纳入本轮机构改革统一实施,着力破解海洋渔业领域存在的市区之间、部门之间、海域陆域之间执法分离问题。积极探索更大范围更多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将分散在市(区)生态环保、资源规划、体育、文旅等部门的海洋环境保护、海域与海岛使用保护、海上经营性游泳和潜水等高危险性体育活动管理、海底文物保护等涉海执法职能,以及各区下放镇(街)的涉渔执法职能集中由市海洋发展局行使,实行全市统一执法,创新构建了海陆一体全域综合执法体系。改革后,该领域执法层级由市、区和镇(街)三级压缩成市一级,执法主体市区两级减少16家、镇(街)一级减少23家,有效破解“群龙治海”难题。

整合执法资源,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模式”。应对部分涉海部门“管得了看不见”、区镇(街)“事多人少”等实际困难,着力破除执法队伍职能交叉、力量分散等体制机制弊端,汇聚机构编制资源、优化职能配置,将该领域市区两级执法主体由17家压减为市海洋发展局1家,统一上收赋予镇(街)的涉渔行政处罚权,整合同一领域、职责相近的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市渔港渔船管理处组建市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支队”),以市海洋发展局名义统一行使全市涉海涉渔行政执法职能。通过撤并执法队伍、减少执法层级、下沉执法力量,实现“群龙治海”向“一龙管海”转变,综合执法效率明显提升。

创新治理机制,做到“海上陆上综合治理”。树立“一盘棋”工作理念,建立健全海洋综合管理与协调机制,由市领导召集相关部门参与,协调解决全市范围内监管与执法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升海上与陆上综合治理成效。着力破解行业主管部门与执法机构、市直部门与属地单位、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衔接问题,在市海洋发展局一个部门承担海域涉海涉渔和陆域涉渔行政执法的前提下,牵头从纵向、横向上建立监管与执法衔接机制,促使各级形成工作合力。创新建立多维一体的联动管控机制,先后推出24小时“海上屯兵”、视频远程监控等新举措,有效增强涉海涉渔综合管理和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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