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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委编办把好“三个环节”加强事业单位法人信用体系建设
2020-04-08 【字体

厦门市委编办不断创新事业单位法人监管工作思路,结合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度报告公示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落实,加强对事业单位监管,确保事业单位法人守信、依法、依规开展业务活动。

法人登记环节夯实信用体系建设基础。严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关口,确保登记信息的完整准确、可信。一是严把材料审核。对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中的相关信息逐项核查,依据单位设立、负责人任免文件等材料,严格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环节。二是严把程序审批。对网上受理、审查、复核、公告和现场受理、审查、核准、发(缴)证章等各个环节,严格办理流程。

信息公开环节推进信用信息公开机制。对信用信息实行多方式多渠道公开,推动事业单位登记监管公示工作常态化。一是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将事业单位上一年度年度报告书在厦门机构编制网予以公开,公示其开展业务活动情况、资产损益情况、受奖惩情况等信息。二是登记信息公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信息,登记变更情况通过厦门机构编制网及时发布,并可通过“厦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查询事业单位有关信息。

监督管理环节实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注重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一是强化监督检查,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进行实地核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建立服务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监督管理体系。二是加强异常信息管理,实行联合惩戒。在受理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法定代表人等业务时,增加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环节,一旦核实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其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并及时向市信用部门推送有关数据,积极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执行联动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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